(联院)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安排建议(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丁丙干发布时间:2020-06-19浏览次数:203







苏联院教〔20207



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

安排建议(试行)的通知



各专业协作委员会、各分院(办学点):

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重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等文件要求,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基础课程安排建议(试行)(见附件),现就公共基础课程安排要求如下:

一、公共基础课程是各专业学生共同修习的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安排建议(试行)紧密结合了五年制高职办学实际,进一步落实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要求,考虑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统筹设置的安排,是学院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试行建议。

二、各专业协作委员会、各分院(办学点)在研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可根据学校实际和专业特点,对公共基础课程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各协作委员会、各分院(办学点)在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如对公共基础课程安排建议有不同意见,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管理处联系。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基础课程安排建议(试行)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0615











附件

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基础课程安排建议(试行)


类  别

课程

学  时

开设学期建议

公共基础课程

必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2—36

1学期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

32—36

2学期

哲学与人生

32—36

3学期

职业道德与法治

32—36

4学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8—54

5学期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4—72

7—8学期

形势与政策

24(专题讲座)

7—9学期(三学期)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4(专题讲座)

5—9学期(三学期)

必修

语文

不低于256

一般不超过6学期

数学

不低于224

一般不超过6学期

英语

不低于192

一般不超过6学期

信息技术

不低于96

1—2学期

体育与健康

288—324

1—9学期

艺术

32—36

结合专业实际

历史

64—72

结合专业实际

创业与就业教育

32—36

8—9学期

合        计

1472—1554



并在人才培养方案实际编制中注意: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治》均为2个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3个学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为4个学分。

2.各协作委员会、各校应结合实际,将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职业素养、劳动教育等课程列入限定选修课程,并安排一定学时。

3.各协作委员会、各校应结合专业需要,将职业健康与安全、环保教育、美育、物理、化学、地理等课程列入限定选修课程,并安排一定学时。

4.专业语文、专业数学、专业英语等应作为专业课程,在第6学期之后继续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