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校系两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丁丙干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38

教学工作校系两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适应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明确学校、教学系部对教学工作的管理职责,理顺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中的各种关系,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教学管理的要求和我校教学管理规范,制定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  学校实行教学工作校、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学校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教务处代表学校作为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侧重于目标管理和宏观管理。系部,作为教学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进行过程管理和微观管理。教学系部主任全面负责系部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与决策机构,研究与解决学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以及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系部在条件具备时成立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本系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人才培养工作等重大问题。

第四条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统筹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教学督导室,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教学质量及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教学系部可成立教学督导小组,开展本系部范围内的教学督导工作。

第六条  教学系部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和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运行和管理,主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改革等。系部主任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系部教学质量全面负责。系部秘书(教务员)协助系部负责人处理教学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七条  各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基本教学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在教务处或系部主任领导下,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改革和研究等具体工作;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安排教师的工作任务,组织学术活动等。

教学运行管理

第八条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核心的部分。教学运行管理的原则是调度学校的各类教学资源,统筹协调学校各级教学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第九条 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管理

教务处职责

教学系部职责

1.提出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方案、制定修订的基本原则与要求、格式等,并安排实施。

2.对系部报送的教学计划及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定。

3.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报校领导审定。

4.审核、印发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

1.根据学校制定修订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与要求,组织各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及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研究、制定修订工作。

2.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或实施性教学计划修改、修订的内容,如课程设置及课时分配等。

3.组织新增专业调研论证及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并报教务处。

4.组织各教研室按学校规定编写或修订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并报教务处。

    第十条教学任务与课程安排

教务处职责

教学系部职责

1. 根据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校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并布置教学任务。

2.配合系部安排专业见习课,系部间需协调承担课程的开设。

3.课程调度及审批。


1.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及下达的教学任务,组织各教研室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

2.审核各教研室安排的教学任务,并提交至教务处。

3.核对并督促教研室、教师核对教学进程表、课程表,按时反馈至教务处。

4.要求并指导任课教师填写授课计划并进行初审,所在系部、教研室、教师、教务处各1份。

5.指导教师填写各种教学文件和教学各环节材料。

 第十一条 教学运行管理与检查

教务处职责

教研督导室职责

系部职责

1.对教学秩序经常性检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

2. 按规定检查认定处理各种教学事故并报学校。

3.对突发性的教学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4. 配合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系部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1.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特别是对新教师以及新开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考核。

2.对教师课程教学及各种评教情况汇总、反馈或通报,进行交流。

3.按规定检查认定教学事故。

1.加强对教学运行的过程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2.开学前,认真组织教学。为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组织新教师试讲并进行指导,使其符合任教要求。

3.向任课教师反馈教学检查与评教情况,督促其加以改善提高。

4.检查督促教研室每月安排12半天时间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含校内外兼职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5.系部、专业负责人、专业(学科)带头人经常性地听课,并进行业务指导。

6.检查认定教学事故并加强教育。

教学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各教学部门与单位、管理人员和全体教师均应树立质量意识,开拓进取,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秩序稳定是教学质量的基础,全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应予以高度重视,并教育全体学生保持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十三条  教学质量管理职责

教务处职责

教研督导室职责

教学系部职责

1. 负责起草制定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2. 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工作,包括开学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等。

3. 组织教学系部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反馈交流。

1.制定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2. 组织指导教学系部从“教学督导”、“学生评价”、“管理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成绩分析等方面对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3. 开展各项教学质量工程及教学工作评优活动,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

1.具体实施教学检查工作,包括开学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课程教学及实验实训教学检查等,如学生作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教师教学准备及教案情况等抽查、检查性听课、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以及任课教师之间的互相听课情况。

2.具体组织实施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3.开展教学成果优秀奖初评与推荐。

教学考核与评价

  第十四条教学考核 

教务处职责

教学系部职责

1.组织对系部教学基本建设工作考核,并进行交流。

2.教学巡堂等教学检查。

3.期中教学检查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4.考试的考场纪律、教师监考等情况的检查、监督。

5.全校性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1.认真组织落实,做好教学管理自评工作。

2.规范日常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3.每周教学巡堂及记录。

4.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

5.组织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年度考核。

6.针对教学管理工作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 考试工作是对教与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价的重要手段。严肃考试管理是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学校和各教学系部、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及全体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等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落实到实处。

 第十六条考试组织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每学期确定的课程表中各门课程最后一次为考试(考查)。协调系部监考安排。

2.确定考试(含考查、期中考试)的考场及时间。

3.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安排、监考落实等工作。

4.补考及重修考试的时间、考场安排。

5.配合系部安排实践考核。

6.检查督促教考分离的情况。

1.提前2周或规定时间安排好监考人员报教务处。

2.做好各项考试监考的通知、落实、检查等工作。

3.本系部学生考试成绩分析。

4.实践考核的具体实施。

5.打印考试签到表,收集考试记录,办理试卷交接,装订归档。

6.积极进行教考分离。

第十七条 监考与考试巡查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对教师监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和组织检查考试有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各课程试卷库的建设与更新情况;检查试卷阅卷、登分情况;检查系部的试卷分析及装订情况等。

3.督促各单位抓好考风考纪。

4. 负责巡考。

1.落实、核对监考人员。

2.组织监考教师、学生学习考场规则及相关规定。

3.监考人员按监考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4.组织考试巡考,督促监考。

 第十八条 试卷管理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审核系部的试卷命题。

2.协调试卷库建设工作并保管试卷库,调用试题。

2.统一试卷格式.

3.考试情况通报。

4.检查、监督系部做好试卷保管工作、指导系部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1.布置试卷的命题工作,对试卷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自查,并逐级审批试卷,交文印中心印制与封装。

2.组织课程组进行各课程试题库的建设工作。

3.将答卷交任课教师批改,负责收集批改后试卷。

4.组织试卷分析,做好试卷装订归档 (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

5.做好试卷样卷(答案)等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 成绩管理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维护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生成教学计划,按照教学班名单生成成绩网上录入页面。

2.监督、检查、核实学生成绩登记。

3.抽查学生成绩是否呈合理分布,进行试卷区分度、难易程度等分析。

4.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登记表(毕业班)的打印、归档,学生成绩证明的发放。

5.负责成绩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制定。

6.协助、指导系部做好成绩管理工作,定期审查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7.建立成绩查询系统,学生可通过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建立系部成绩查询机制,对学生学业状况进行实时了解。

8.负责成绩管理系统的更新与改进工作。

9.学生成绩认定、归档。

10.按规定发学业警告书,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1.组织各课程的阅卷工作。

2.各课程组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阅卷,组织教师将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并做好卷面成绩分析和课程学习状况分析。

3.组织教师网上输入学生成绩,打印成绩表及分析表,并进行审核。

4.每学期结束前查询各班级不及格学生课程的具体情况并进行分析,通报有关教研室、班主任。

5.定期对学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学生加以警示教育(每学期至少2次)。

6.学业警告书发放。

 第二十条学生报到注册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新生信息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2. 印发课程表、教室日志至系部;发教材。

1.领、发课程表、教学日志至班级。

2.领取学生名册(成绩记载表)发至各任课教师。

3.组织新生入学教育。

4.每学期与教务处核对学生数据信息3次。

第二十一条选课管理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组织制订公选课、体育选项课、选修课、专业选修课选课计划。

2.维护选课系统,协调选课过程。

3.负责公选课开课安排及教学班名单汇总,发至学生所在系部与开课系部,并下发教学任务书。

1.组织学生选课。

2.本系部教师开课课程的教学安排落实。

    第二十二条学生考勤、考试作弊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及时汇总学生旷、缺课统计数据。

2.通报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情况。

3.审定考试资格,通报考试违纪作弊情况。

1.对缺、旷课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报教务处、学工处。

2.初审学生考试资格,无考试资格名单报教务处。

3.定期统计学生旷缺课、考试作弊、旷缺考等情况,报学工处。

4.按规定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进行教育处理。

     第二十三条免修、重修等管理工作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负责免修、重修等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订。核定重修及考试。

2.汇总重修学生名单,及时备案,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3.审定缓考并备案。

1.按规定实施重修。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部和开课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核定。

3.审核缓考并报教务处。

     第二十四条 毕业管理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有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订。

2.毕业实习鉴定核准。

3.学业审核。

4.对毕业审核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加以协调处理。

1.及时对学生的各类成绩进行统计,对不符合教学计划修读要求的学生,报教务处,作相应处理。

2.根据教务处安排,组织补考等。

3.负责毕业实习手册(鉴定)初审,或对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指导、答辩考核。

4.在毕业学期,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规定审查正式毕业生名单,并送教务处,报学校审定。

第五章 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

 第二十五专业建设与管理

教务处职责

系部职责

1.起草学校专业建设整体规划。

2.起草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3.组织新专业申报。

4.组织实施专业检查及评估工作。

5.组织重点专业建设工作。

6.检查、推进重点专业、品牌特色专业建设。

1.在学校专业建设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做好本系部各专业的具体规划与建设。

2.具体实施新增专业申报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业申报论证材料,并具体制订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师、实验实训条件等。

3.做好各专业建设的总结自评(专业剖析)工作。

4.做好各专业的配套条件建设,特别是师资、实验实训条件、课程、教材、制度等建设。

5.认真做好新增专业的材料准备及自评工作,并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解决的方案及措施。

6.认真建设重点专业,积极创建品牌特色专业。

第二十六条课程建设与管理 

教务处职责

教研督导室职责

系部职责

1.设计学校课程建设的总体方案;起草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2.加强对公共基础课的改革指导,在校单位领导下配合思政课建设。

3.组织学校课程改革,特别是以工学结合为主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

1.组织国家级、省级精品(优质、重点)课程申报。

2.组织各专业精品(优质、重点)课程的建设及评估。

3.组织课程建设的评估与检查。

1.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的总体方案,做好各专业课程建设的方案并具体落实。

2.实施重点精品课程(优质、重点)建设。

3.具体组织课程建设的自评工作。

  第二十七条教材建设与管理

教务处职责

教研督导室职责

系部职责

1.起草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2.根据教学计划,审核各专业教材版本使用意见,对必须选用高职高专教材情况监控。

3.审核并组织自编(协编、校企合作)教材、实验讲义、补充讲义和教学大纲等编印。

4.组织教材、教学参考书的征订、发放。

5.汇总各班学生教材领用情况报财务处。

组织评选优秀教材(精品教材),推荐申报学校、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精品教材等教材质量工程)。


1.初审教研室的提出各专业课程使用教材(版本)的申请并报教务处。

2.督促使用高职高专教材。

3.初审教师参加教材编写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4.自编教材(讲义)由教研室申请,审核后报教务处组织审批。

5.具体组织协编、校企合作教材编写工作。

6.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省重点教材,准备优秀教材评奖材料。

第六章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第二十八条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教务处职责

教研督导室职责

系部职责

1.召开教学工作会等,研究教学问题。

2.按规定复核有关材料。

3.推进教学改革。

1.协调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制定研究计划、研究方向,组织全校范围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育研究活动。

2.组织学校、系部教学改革课题及职教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组织申报教育研究课题。

3.组织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奖励、推荐工作。

4.有关教育研究的调研工作。

1.组织各课程组按规定开展教研活动。负责落实有关材料的提供。

2.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教师撰写教育研究论文。

3.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重点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研究工作。

4.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教育研究课题。教学成果奖的初选、推荐。

第七章 实践教学与实验实训室建设

  第二十九条 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教务处职责

教研督导室职责

系部职责

1.参与拟定全校教学仪器设备经费(含实验、实训教学的耗材、低值耐用品、设备维修)的分配,汇总、初审教仪设备购置计划。

2.配合审核实验室实训基地使用场所计划。

3.参与起草实验室、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

4.协调各系部间的实践教学工作。


负责检查实践教学的质量,听取师生意见,并通报至教务处、有关的系部。

1.制订系部教学仪器设备经费预算。

2.制定系部实验室、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并按学校的规划和要求实施建设。

3.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实习教学任务具体实施。

4.负责使用和管理实践教学设施,做好资产管理和教学信息资料的统计和保存。

5.负责实践教学任务的计划安排、具体实施,并及时报教务处。

6.组织制定并审核系部各专业的实践教学计划、大纲(标准)、教材(指导书)等。

7.承担、安排所属实验室、实训基地能够承担的校内外的教学任务。

8.具体实施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评估。

9.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提出实验室、实训基地和相关课程的设置意见。

10.负责检查实践教学的实施情况,听取师生意见,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11.实验实训废弃物及时报后勤管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12. 督查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协同保卫部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章  教学教务网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教学管理系统网络建设与管理

教务处职责

信息中心职责

系部职责

1.教务网的硬件调研更新。

2.教学管理信息发布。

3.基本数据维护。

1.系统运行指导、维护。

2.网络硬件维护。

3.数据安全保障。

1.原始数据录入与保存。

2.本系部教学信息发布。

3. 数据查询、分析使用。

第九章  教学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教学档案材料管理

教务处职责

教研督导室职责

系部职责

1.学校关于教学的各类文件的归档。

2.学生成绩档案归档。

3.课程表、教学进程表、考试日程安排表、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学仪器资料、教学状态信息统计等归档。

4.教学改革、重点建设项目资料归档。

5.其他全校性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1.教研、科研文件归档。

2.教学质量评奖、检查材料归档。

4.教学评价、测评材料归档。

1.学生考试试卷、教师教案、实验实习场所运行记录、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论文归档。

2.试卷审批表、样卷、授课计划、教学任务书、教师业务档案归档。

3.系部其他教学档案整理归档。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涉及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经费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按学校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及有关处室解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意见与建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2021年3月10日